本网讯:我叫范朝午是焦作市润恒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8月,经原高新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我代表公司与焦作市高新区耿作村北的一条废河道进行开发。这是一件有利于耿作村广大百姓及当地政府的好事。
作为当年高新区招商引资引进的开发企业,得到了时任高新区主要领导对该项目的关注和支持。要求我们一边干一边办手续。
但是,近一年多来,新区有关部门屡屡以“私搭乱建”的名义让我们停工,不仅给我们造成了重大财物损失。也使得我从精神上受到了摧残。然而,事实是这样的吗?
地基打好就在生锈
就联作村商住楼这个联合开发联合开发项目的有关事实真相向省领导做一简要回报,请领导给我们作主,给我一个说法:
(1)2008年初,高新区耿作村开始与我公司洽谈联合开发村北商住楼项目。8月,经高新区主要领导同意,村两委会召开会议通过,与我公司正式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见附件2)
(2)村两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集体签字。(见附件2)
二、拉建围墙后,2008年月土地部门也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1)先是针对占地0.3116公顷进行罚款。(见附件3及交费凭证):
(2)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了补充耕地协议。(见附件4)
(3)市中纬公司报批费(修武县高新区第二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补办手续勘测定界图,宗地号xz2b-05)(见附件5)
(4)按照土地局提供的申报材料程序全部备齐。(见附件5-C)
停工后砖石满地
三、(1)规划部门于2008年11月办理了焦作市润恒置业有限公司耿作规划预审意见。(见附件6)
(2)2008年7月规划部门指定市设计院设计图纸(见附件7交费凭证):
(3)2008年7月规划部门正式下达了工程放线通知单(焦高管规审2008第06号)(见附件8)2008年8月放线(见附件9交费凭证)
4、2008年9月进行了地质勘探(见附件10交费凭证)
四、2008年10月经发局指定理工大做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见附件11及交费凭证)
2008年11月经发局指定市工程咨询公司做了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12及交费凭证)
至此,从2008年11月24日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规划预审意见,同意我公司耿作商住楼的选址位置并下发了工程放线通知单,在该通知单上明确耿作商住楼工程已经审核发证可进行定桩放线。经“验线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于是,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焦作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进行了定桩放线。我们一边到相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一边开始施工。由此我公司所进行的耿作商住楼开发项目已经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和批准并基本完成了一系列的复批手续,系合法施工同时高新区和李万办事处领导也表扬我们办事效率高,项目进度快。
五、09年由于村委换届,村两委会班子不团结,导致该项目暂时取消停顿,仅此前边已投入达百万余元。后在区、办事处各级领导作了大量工作,公安机关又将主要扰乱者及时带走的情况下,该项目于2010年底才得以重新开始施工,1-4号楼全部开挖,两栋基础钢筋已全部铺设完毕。各项施工材料、设备已全部到位,民工上工了100多名。
六、2011年3月31日新区有关部门却以“私搭乱建”的名义强行推倒了项目施工
场地东大门及一段围墙,将施工现场暂停。当天土地局长、规划局长、建设局长、城建局长,公安、办事处在区二楼会议室商讨此事,几位领导都表示吧手续补办齐全后再开工,并说先到土地局去。下午我们到土地局找到李虹局长,李局长问办事人员,办事人员说:“该项目所需的材料都已准备齐全,只等领导审批。”李局长说:“我这没事了,你去规划局吧。”4月3日下午又到规划局,张玉虎局长说区上开会让办事处耿新民负责。我们又找到李万办事处耿新民书记,耿新民说,没这回事。之后迟迟没人表态,致工地100多号工停工待料,每天损失达万元以上。至当年5月初,我公司总经理范野午多次找办事处和高新区委员会许海玲副主任,许主任说让李万办事处拿个意见。李万办事处于5月18日给新区委员会打了个请示报告(请看附件13),同意我公司“完善手续,继续施工”。于是我公司恢复施工。
但施工半个月后,又遭到规划土地执法大队阻挠,随即又停工。8月16日,在办事处耿书记办公室,新区建设局长王兵、新区检查室主任邓二虎和我在场。 耿说:“区上许主任让他们三人负责处理此事。”他们说对工程进行评估。9月6日评估报告出来,我们要求双方核对,又如泥牛入海,没人照头,没人表态了。害的我们公司损失惨重,一次次上施工队,停工后,一次次补偿施工队损失。
七、至今年3月,在我们奔波数十次,找谁谁不管,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万般无奈下,我公司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开始施工。相继完成了4号楼阀板基础和基础完工的一层框架,3号楼阀板基础。至此,我们为该项目已相继投入了600多万资金,5月5日晚8点左右,规划局李红星打电话通知让第二天早上8点到办事处开会。5月6日早八点上班后我应约来到李万办事处商谈工程事宜,只有土地所郭所长一人在。约9点多,办事处副书记陈小明叫到他的办公室。我和陈书记、土地局赵局长、郭所长坐了一会儿,陈说:“领导来不了,你们先走吧。”我就走了。约11点多,办事处耿新民书记打电话让下午2点在他办公室开会。开会前,规划局李红行到耿书记办公室找我出来,我出来后看他满嘴酒味,已喝高了。李红星口口声声说我不给他面子,扬言要用炸药崩我的楼。随即,耿书记和孔东亮局长进行了劝阻,叫人拉走了李红星。下午2点半,在耿书记办公室,耿讲了耿作村商住楼的开发情况,范也讲了开发情况和现状,耿说汇报后再定。但5月7日上午,土地、规划等部门和李万办事处集合70余人带着铲车,在没有与我公司大人和招呼的情况下强行推翻了施工现场东西两侧的围墙和大门。并在威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拉走了施工现场的发电机组、电焊机、电缆等设备和物资。
八、令我们不解的是,我们前面一直说按规划、土地方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新区的有关部门却出面阻止施工并声称我公司的施工部合法,并且指挥人员对我公司所建设的工地围墙进行强行推翻,这种行为已经给我们公司带来极大损失。在当下,国家正在进行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社会和谐的建设,新区的有关部门如此行径已经与当前社会的国家法制建设目标背道而驰。作为政府部门怎能有这样出尔反尔的行径,怎能这样言而无信,怎能如此不诚信?
现在我们又一次被迫停工,损失每天在延续,一直在扩大。为此我不得不向省、市政府领导反映实际情况,恳请领导及时解决,换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
为此,我公司认为:
一、既然耿作村与我公司联合开发的耿作商住楼项目“选址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附件6),且此工程“已经审核发证,请你们于两日内安排现场放线”(附件8),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划、土地等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目前该项目1-4号楼已初见规模,就应让我们如李万办事处请示报告文中所说的那样,继续施工,完善手续。
二、2012年5月6日下午在李万办事处会议室举行的会议上,才听到区规划局孔东亮说了一句该项目选址规划变更。而在此请,相关部门没有任何人在任何时间给我们讲过规划变更的事。他们要我们停工都是以“私搭乱建”的名义。由于我们施工项目地段完全是按照规划、土地部门的要求去做的,所以我们对该项目地段规划变更应该有知情权。但是迄今为止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变更,怎么变更,变更后我们的损失怎么办?
三、我公司作为招商引资进入高新区的企业,一直是挺政府的话依赖政府的。因此, 我们多年来都是配合政府工作的。但是,新区政府部门一些人利用我们的这一特点,欺上瞒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巧言令色,失职渎职。明明是相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却又欺瞒领导说是私搭乱建;明明知道该项目的来龙去脉,领导问时却说不知道或者不是自己经办的,给领导的决策带来了很大麻烦。故而,我们建议,应该对这些人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对他们蓄意破坏新区的招商引资环境给予处罚。
望上级领导帮助处理,并合理解决问题。(文:范朝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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