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商讯: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它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你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元素,商标侵权也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更需要增强保护企业商标权的意识,对自己的商标作一个长远的筹划和安排。下面跟大家分享一则案例。
异议人:阿里巴巴集团股控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深圳市新东家网络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深圳市新东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人阿里巴巴集团股控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深圳市新东家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东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429期《商标公告》第13244619号“拍付宝及图”商标提出异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拍付宝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384833号和第10766420号“支付宝”、第9974970号“支付宝VIP及图”等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商业信息代理”等。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如并存使用在类似服务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本案中,异议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引证商标为驰名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摹仿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其另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之规定亦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13244619号“拍付宝及图”商标予以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