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国家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加强对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应对经济新常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消除潜在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乡村金融消费教育—课堂讲学
近年来,金融权益保护社依托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金融学会的专业优势,以农村信用及助农取款点为平台,以乡村金融调解员为基础,探索形成了113乡村消费金融权益保护模式。一是建立“乡村金融消费教育基地”金融权益服务平台;二是实行“教育+投诉+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三是培养“接地气”“带不走”的乡村金融调解员,形成乡村金融调解员和专家调解员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四是以“课堂讲学”培养乡村金融调解员,以“专题宣传”普及金融消费知识;五是实行“线上投诉调解”和“线下投诉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模式。
乡村调解员参与金融消费纠纷调解
作为一种第三方金融消费权益调解机制,113模式对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构建农村地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打通了乡村金融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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