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记者接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九佛镇村民刘锐湖来电,他反映了自己的养殖场现在存在的情况。
黄埔区的整改政策很好,新建规划的街道美丽无比,处处透着城市的繁华,我们积极响应政府禁养政策,拥护党的大局建设,但美丽繁荣的背后是我们三年的失业穷困无比辛酸,恳请有关部门听下我们的声音,为我们做主处理好我们的补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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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枫下村刘家庄刘锐湖养殖场(蛋鸡场),呈现记者眼前的养殖场一片萧条荒芜、陈旧破败,豪无生机,鸡场内外野草遍地,几年空置破烂不堪,搭建的养蛋鸡场已空荡荡,没有蛋鸡了,设备闲置在那里,养蛋鸡的笼子闲置养殖场里..........
刘家庄刘锐湖养殖场(蛋鸡场)
以上图片是枫下村刘家庄刘锐湖养殖场(蛋鸡场)
我们采访了刘锐湖养殖场(蛋鸡场)刘锐湖儿子,他大学毕业,跟着父亲从事蛋鸡养殖,本想子承父业,干一番事业出来,却没想到刚毕业就失业。
事情的缘由和经过:
在2018年7月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埔区新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埔府办函【2018】83号),并附件《黄埔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治奖励工作方案》。方案中规定对2018年9月30日前对禁养区内存栏畜舍自行搬迁关闭(或停养)、完成清理整治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3类别。在职责分工中,各街道镇负责发放奖励款工作,负责协调评估公司对未在各项目业务单位收储范围内的养殖场开展评估等工作,负责与养殖场协商奖励(补助)工作。经费来源中各街道清理整治经费由区财政局承担。九龙镇其他禽畜养殖场清理整治经费由九龙镇财政承担,经费的不足的,各街镇于9月底前向区农林局申报,区农林局征询区财政局后,统一向区政府申请追加经费。经费的划拨是在资金到位的十天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奖励金额拨付到受奖励的畜禽养殖户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被九龙街道定为“已征收土地”,故根据文件,除了15个原保留场的清理整治经费,九龙镇已经征地的养殖场、其他养殖场清理整治经费由九龙镇财政承担。
九佛街道办作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执行区政府授权的禁养区整治工作,具有履行对养殖场摸查登记、关闭验收、对
养殖场奖励标准定性并奖励发放补偿款职责和义务。并且根据奖励方案,街道办对企业未在各项目业务单位一收储范围内的养殖场开展评估等工作,负责与养殖场协商奖励(补助)工作。故即使没有政府项目使用,刘锐湖养殖场作为待征地,也应开展评估等工作,与其协商奖励(补助)工作,对其进行奖励(补助)发放。但是至今并未收到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款、蛋鸡、补偿款。
我的养殖场因黄埔区九佛街道办自身错误导致我的养殖场奖励标准错误,补偿标准出现偏差。
2018年6月10日,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枫下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我的刘家村蛋鸡养殖场的面积、家禽数量进行了摸查,并出具了《黄埔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摸查登记表,对于摸查情况双方盖章并签字确认。
2018年8月份,黄埔区九佛镇主管农业的副镇长把我叫过来开会,会议上副镇长把我的养殖场归类为待征地拆迁的养殖场,告诉他不用根据区政府发布的【2018】83号文中9月30日前完成搬迁关闭(或停养)。让相关部门联系,完成征地合同手续、补助青苗补偿款。把养殖场作为已征地的养殖场,并保证可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走程序也可以拿到禁养奖励补偿。之后2018年11月19日,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枫下村村民委员会、广州市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出具《九龙镇禁养区养殖场(户)停养验收表,对我的养殖场清理搬迁进行验收。并给出验收意见为:经审核,该养殖场已经完成清理,棚舍未拆除,同意验收。我的养殖场按照九龙镇街道办的要求,关闭并清理了养殖场。但是自2018年8月份九佛街道办至今并没有项目对我的养殖场征收使用,也未签署《征地合同》,养殖场依旧属于待征地。
我多次走访问询,要求按照奖励方案中的“其他养殖场”奖励标准进行禁养补偿。九龙镇信访回复“刘锐湖因洽谈土地征收错过了奖励工作方案中的奖励时间,继续按照奖励标准为已征地的奖励措施启动拆迁补偿程序并进行评估补偿。”口头回复的拆迁补偿款与奖励禁养补贴标准相差极大,而九龙街道办并没有给拆迁评估书面报告,给到合理的补偿依据。
黄埔区九佛街道因奖励标准错误,不履行、无法履行职责按照奖励工作方案履行职责启动拆迁补偿程序、进行评估补偿。
我已按禁养文件关闭了养殖场已快3年,2021年6月份刘锐湖等向九龙街道办信访,九龙街道出具【2021】埔九信复字202104140082号《答复意见书》,回复“我街已安排测量、评估单位对刘锐湖养殖场的附属物进行了测量固化。现因没有政府项目在你养殖场落地,暂时未对你养殖场的附属物进行补偿。”根据上述回复其已明确刘锐湖等养殖场不属于奖励标准中的已征收土地,也启动不了拆迁补偿程序以及评估补偿。而实际中,至今九龙街道办也未启动拆迁补偿程序、也未进行评估补偿。
根据以上事实,九佛街道办导致我的养殖场奖励标准错误,出现按奖励标准不履行、无法履行启动拆迁补偿程序,评估补偿。且在马献文等多次信访、投诉过程中,相互推诿,不解决问题,不按照奖励工作方案履行工作职责,故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涉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信访,信访人可以向有权的行政机关提出。
综上所述,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对九龙街道工作错误、不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并因为九龙街道不履行、无法履行按照已征收土地奖励标准启动拆迁补偿程序,评估补偿。望重新认定奖励标准,将已征收土地奖励标准认定为奖励工作方案中的“其他养殖场”的奖励标准进行禁养奖励,并由九佛街道办履行职责发放我的养殖场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款、蛋鸡补偿款。
我们一家人以养殖为生,在3年前积极配合原九龙街道禁养政策后,却在3年后落得无生计、无补偿、无收入的三无贫困人民,现如今已 生活极困难,各种开支、各种债务让一家人苦不堪言。我响应国家政策禁养,有关部门推来推去三年了没有任何结果。
我们的出路在哪里???我们希望在在哪里???
恳请有关领导为我们排忧解难!
这件事,记者将关注事态的发展!
来源:http://www.fzxcw.net/shyf/3132.html?16287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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